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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8年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18    字体:[增加 减小]    打印本文    打印网页   

为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结合管理学院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现对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管理学院成立2018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王超

副组长:张泉乐

 员:兰飞、方明、洪荭、程琦、胡浩、江长斌、杨丽娇、闵剑

 书:许余庆、俞妍、敬晓慧、滕良文、张缔、李俊睿、王聪、韩芳

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

1、本次转专业的对象原则上为武汉理工大学2016级、2017级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22016级以前的在校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我院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如下表。

专业名称

年级

在校生人数 

 (不含体育班)

可接收人数

备注

工商管理

2016

72

4

 

工商管理(国际班)

2016

7

31

 

财务管理

2016

108

6

 

会计学

2016

108

6

 

会计ACCA

2016

39

0

 

市场营销

2016

72

4

 

人力资源管理

2016

73

3

 

公共事业管理

2016

34

1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16

104

10

限高考理科生

工商管理类

2017

434

50

本学期进行专业分流

工商管理(国际班)

2017

35

10

 

公共事业管理

2017

41

3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17

100

14

限高考理科生

三、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将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

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注:

1)满足条件2或条件3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16级以前的学生以及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只有满足条件2或者条件3,才允许申请转专业;

3)允许降级转入。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国防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3、已有转学经历者;

4、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的学生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航海类专业;

自主招生A类计划考生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仅能在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

5、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只能在本院调整专业。

五、办理程序及学院考核时间安排

12018417-25日,学生网上查阅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同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网上操作指南见附件1

2016级以前的学生及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学生转专业申请不在系统中提交,需要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2018417-26日,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签署学院意见(盖学院公章),打印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单,由学生将《审批表》连同成绩单(盖学院教学办公室公章)送接收学院教学办,由接收学院教学办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请确认。

另外,申请转入管理学院的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须在《审批表》上标明该生的专业排名百分比(必修课总平均学分绩排名/所在专业总人数*100%)。

管理学院接受转入材料截止时间为42617:00,逾期未提交材料(系统申请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者视为放弃。

3201852日,学院组织考核。

4201858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转入确认,514日前完成第二志愿转入确认,并将全部数据上报教务处。

六、学院考核办法及原则

1、对申请转入管理学院的同学已修课程成绩考查:

原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不予接受(培养计划详见教务处主页-业务清单-教务管理办公室-本科培养方案)。

必修课总平均学分绩不低于2.5

2、学生综合成绩构成:

学生综合成绩=已修课程成绩考查*70%+学院考核*30%,学院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学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志愿大于等于专业计划接受数时,不接受第二志愿

优先考虑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或参与创新创业、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转入相关主修专业的需求。

其中,已修课程成绩考查分:1-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所在学院所在专业排名百分比)*100

学院考核成绩分:考核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的认知情况和综合素质(无教材、无范围限定)

学院考核形式及内容:17级工商类专业为笔试,17级信管、公管、工商管理(国际班)专业为面试;16级及以前均为面试,并视报名情况安排加试。

学院考核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52 18:00-20:00

面试时间:201852 16:00

地点:南湖校区管理学院大楼一层(详见当日考场分布)

考生须携带学生证。

七、学生注意事项

1、我校转专业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同时提交书面报名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学生需如实提供本人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

3、由于不同专业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学生转专业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学习进度(如无法在学制年限内正常毕业等),学生应在前期通过咨询等方式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拟转入的专业与现专业课程设置的差异以及转专业后可能面临的课程补修时间冲突无法选课,导致延期毕业等问题,再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42016级正在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请注意拟转入专业与辅修专业是否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是否相同,可查看附件3),如果存在上述现象,学生一旦转专业成功,则必须放弃辅修学习

5、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学院接收学生时,第一志愿优于第二志愿。

6、已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消原申请,可在学校“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布1周内(528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撤消请求,逾期不再受理。

7、转专业申请一旦经学校正式批准,所有学籍及相关部门信息予以变更,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咨询电话

87658240 教学办 俞老师

87859153 学工办 敬老师(17级)、张老师(16级)

 

举报电话:

87658110 王超副院长

87161846 张泉乐副书记

 

 

附件1 学生网上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