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实施办法》(校人字[2011]16号)文件精神,请各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中青年教师的实践锻炼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并落实公示制度,严格考核。
请各系通知相关教师填写《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并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及《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到校外企业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学院党办。
教师实践锻炼期满后,相关教师需如实填写《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考核,并由学院将考核表于当年年底之前交校人事处教师办。
相关附件可登陆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