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职改办《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报送省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鄂教师函【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评委专家的推荐报送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
现在湖北地区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原已入库的专家学者,不再重复征集。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年龄限定在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内。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单位、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4、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类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
三、推荐方式
1、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相关单位按专业(或研究领域)每个专业推荐1-2人。
2、推荐评委专家人选经审定后,填写“高评委入库信息表”(附表1)、“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专家信息汇总表”(附表2)。
四、有关要求
1、推荐征集要注重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评委专家必须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广泛性。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须占三分之一以上。
2、2013年已经入选专家库的本次不推荐。
3、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须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0日之前报人事处职称办。各系请于4月16日前《高评委入库信息表》、《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专家信息汇总表》发送电子版到学院党办邮箱guanyuandangban@163.com。
2015年4月9日
附表:
1. 《高评委入库信息表》
2. 《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专家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