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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人才

【人事处】关于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2]18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只须填写附件1) 

  基本条件:评审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重点推荐人选条件: 

  1、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术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优先推荐曾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青年专家学者(50岁以下),所指导学生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赴国外攻读学位或者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的专家学者或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2、具有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产学研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用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了解国内外本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优先推荐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 

  3、“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专家。优先推荐《优先增补专家的学科清单》(见附件2)所列82个新增学科的专家学者,尤其是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 

  4、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实践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可以使用外语(英语、法语等)进行面试。 

  5、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需求,亦请重点主管国家合作与交流/研究生培养/教师培训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校级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 

  二、专家更新(学校现有专家名单一对一发送专家所在单位;只须填写附件3) 

  1、对计划再次推荐的专家进行信息核准和更新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所在部门、职称、职务、是否为博导 

  学科专长(请按新学科目录核准学科代码和名称)、是否双一流建设学科; 

  在外工作(留学)经历; 

  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重要信息。 

  2、对不愿(不能)参加评审的专家进行腾退并告知 

  请二级单位对已经调离本单位,本人不愿意参加评审工作因年龄、身体、公务等因素难以承担评审任务的,学术诚信、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长期脱离教学科研一线等情况的专家进行告知并提交给教师办表格)。 

  请于3月15日下午17:30前,将附件1和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教师办,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送交人事处教师办联系电话87651526。 

  附件1: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表 

  附件2:优先增补专家学科清单

  附件3再次推荐专家更新表(腾退专家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