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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学院第二届“卓越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字体:[增加 减小]    打印本文    打印网页   

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校友:

为重振管理学院辉煌,加快推动管理学院“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快速发展,鼓励广大教职员工为学院建设与发展凝心聚力、克难奋进、担当负责、多做贡献,学院特举办第二届“卓越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表彰和奖励为学院做出卓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含曾担任过管理学院院领导和退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学院设立“卓越贡献奖”,大力表彰为学院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为学院勤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全院教职员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为重振管理学院辉煌多做贡献,不断推动学院高质量快速发展,形成爱院、荣院、助院的优良院风。

二、奖项设置

学院设立卓越贡献奖,主要对上一学年度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荣誉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以及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院外人士和校友进行表彰,分为“杰出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特殊贡献奖”和“杰出校友奖”等四个奖项。

(一)杰出贡献奖

主要表彰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获奖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科评估中获得A类学科的所在系;

2.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所在系;

3.获批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4.新立国家级科研基地的团队负责人;

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

6.获得国家级科技(含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奖)成果奖负责人;

7.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教师;

8.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9.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师;

10.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牵头单位)、国家自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

11.主持60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项目;

12.在国内外T1区顶级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英文包含第一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期刊分区以学院科研期刊分级办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13.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

14.获得国家级领导批示并采纳应用;

15.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样板党支部、全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党支部书记;

16.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17.获得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称号;

18.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或在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的个人;

19.引进院士、杰青、战略科学家等国家级人才的团队或个人;

20.作为指导教师指导院内项目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且指导教师排序为前两名;

21.以及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同级别国家级荣誉或奖励,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

(二)突出贡献奖

主要表彰上一学年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获奖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科评估中获得B+类学科的所在系;

2.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所在系;

3.获批省级教学团队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4.新立省级科研基地的团队负责人;

5.新立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6.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

7.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负责人(不含社会力量奖);

8.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称号教师;

9.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10.获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教师;

11.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12.主持30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项目;

13.在国内外T2区顶级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英文包含第一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论文期刊分区以学院科研期刊分级办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14.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教师;

15.基金资助的教材;

16.省级领导批示并采纳应用;

17.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18.获得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

19.引进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含外专)的团队或个人;

20.为指导教师指导院内项目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和国家三等级奖励且指导教师排序为前两名;

21.以及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同级别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

(三)特殊贡献奖

主要表彰为管理学院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获奖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为学院建设、发展作出其他重大贡献的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且不在上述杰出贡献奖突出贡献奖奖励范围内;

2.曾在管理学院工作过且目前不在管理学院,曾经获得1项及以上杰出奖励或2项及以上突出奖励(含杰出)的;

3.曾担任过管理学院院领导且目前不在管理学院,曾经为管理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四)杰出校友奖

主要表彰为管理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校友,获奖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学校和学院,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有过重大支持和帮助;

2.为学院校友会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且成绩突出;

3.关心学院的学科建设,为学院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改善条件等方面提供重大支持;

4.社会形象良好,在校友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校友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卓越贡献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申报的集体和个人于2022630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hutglxyzhb@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综合办313办公室。

2.组织评审

组织学院成果认定工作组对各项奖励成果进行认定,并报学院奖励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3.学院审议

学院党政联席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4.公示

拟表彰的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5.发文表彰

公示期结束后,由学院发文表彰。

四、奖励办法

1.大会集体表彰。学院每年召开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庆祝教师节暨卓越贡献奖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表彰奖励活动在当年教师节前集中举行。

2.评优优先考虑。对获得杰出贡献奖的集体负责人或个人在当年学校年度考核评优中指标单列,在全员聘期考核评优中优先考虑;获得突出贡献奖的集体负责人或个人在当年学校年度考核评优中优先考虑。

3.推荐晋级晋职。获奖者在当年职称评定、岗位晋级、干部提拔等方面优先推荐。

五、工作要求

1.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拟推荐的获奖集体和个人须填写相关推荐表格,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内容真实、准确,获奖集体的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严格评选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严把申报人思想政治关, 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将工作实绩和贡献情况作为推荐评选的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严格评选,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3.精心组织表彰,挖掘系列先进典型。各系和全院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获奖集体和个人事迹,营造全院教职员工向先进典型学习以及爱院、荣院、助院的干事创业氛围。

联 系 人:王聪

联系电话:027-87658481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卓越贡献奖(院内)申报表

附件2: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卓越贡献奖(院外)申报表

附件2: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卓越贡献奖(校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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