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着力点,激发工会活力,发挥工会作用,切实大力表彰和奖励推动学院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工会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
二、评选范围
1.学院各工会小组成员
2.学院教工文体队成员(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教职工群体性体育和文艺比赛、学院各教职工运动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集体”评选条件
1.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依法负责地开展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成绩明显;
2.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工作开拓进取,富有实效,受到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称赞;
3.掌握工会业务知识,在推进工会民主管理、协调党群关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方面成绩显著;
4.活动开展有亮点、有特色,教职工参与率较高。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听党话跟党走,真正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热爱工会工作,能结合学院实际,围绕学校及学院发展改革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好工会工作,并较好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工会组织体系健全,自身建设制度完善。按期换届规范选举;积极吸纳新会员入会;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健全工会内部各项民主制度,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4.切实履行维权职责,发挥作用成效明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做好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的关爱保护;
5.热忱服务职工群众,能够得到单位和教职工的认可、信赖;积极创建“职工之家”,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6.积极组织各工会小组和教职工文体队参加学院和学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工作推进有力,工作业绩突出。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领导,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
2.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的民主建设,具有较好的参议能力,经常为工会工作建言献策;
3.关心工会工作,主动承担工会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较好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与广大教职工打成一片,乐于为群众说话办事,反映群众诉求,当好二级工会的帮手和教职工之友。
5.全年积极参加学院“管院杯”系列赛事或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教职工文体比赛,表现突出。
四、评选数量
1.优秀工会集体:工会小组3个,文体队3个
2.优秀工会干部:各工会小组推荐1-2名,各文体队推荐1-2名
3.工会积极分子:各工会小组推荐4-6人、各文体队4-6人
注: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类型。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系(机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2023-2024年度内结合评选条件,按民主程序推荐“优秀工会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并经所在系(机关)同意后,上报推荐对象。
(二)组织评审
院工会对各系(机关)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工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三)网上公示
对“优秀工会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拟表彰对象在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接受教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四)通报表彰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院工会发文表彰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有关要求
请各系(机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进行推荐申报。申报表中的先进事迹(100字以内)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能够高度体现推荐申报对象的特点和优点。
各系(机关)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报综合办。
联 系 人:王聪、阿克达
联系电话:027-87859059、027-87858481
附件:1.“优秀工会集体”申报表
2.“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3.“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4.“优秀工会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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