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执行“学校第60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学校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组提出的关于学校部分二级单位有帐无物资产的特殊处置方案(详见《关于执行第60次常委会相关决议的通知》)”,管理学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学院各教职工登录校园网查询自己名下的资产(包括:①科研经费购置设备;②教学、行政、博导工作室办公用设备,此类资产挂在系(科)主任、博导名下;③2004年学院发放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未报废的已挂在个人名下。),如有疑问于2014年5月16日前向学院资产管理员反映(电话:027-87859154)。
附:
【资产科】吴迅
要大家都仔细查实自己名下的设备,日后流失了得全部按照规定赔偿了,最低都不低于5%的。
管理学院
20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