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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管理学院信息上网发布审批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10    字体:[增加 减小]    打印本文    打印网页   
 管理管理学院信息上网发布审批规定

为认真贯彻学校党务、政务公开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院电子政务公开工作,使管理学院师生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管理学院网站信息上网发布审批规定。

一、按照分类把关、分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审批登记制度,谁公开、谁负责。二、加强学院办公信息化建设,是加快学院办公现代化建设,提高学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需要。为保证管理学院网上信息的质量和真实可靠性,实行网上栏目责任分工制,要求各系、各办公室切实负起责任,对所负责的栏目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修改、充实和完善资料由各系、各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上管理学院网站上网发布。

三、各系、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工作,每月至少报送两则工作动态或其它重要信息。

四、院办公室负责全院信息汇总工作,各系、各办公室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工作。

五、各系、各办公室要加强网上保密教育,严格履行信息上网审批手续,党务方面的信息由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上网发布;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发布的信息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上网发布,通知、表格由院办主任签字同意后上网发布。学生各团体及组织方面发布的信息由副书记、辅导员签字同意后上网发布。

六、教师本人信息资料上网发布或修改由自己负责。

七、院办公室负责的网站制作,信息在学院网站和学校最新公告、最近部门新闻上发布,重要的新闻和信息向学校的新闻经纬、校报上提供信息。

 

管理学院

200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