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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节电节水的内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15    字体:[增加 减小]    打印本文    打印网页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管理学院深入开展学院水电计量管理工作和节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学院成立节电节水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徐宏毅

副组长:苏华

成员:郭颖、吴文莉、向宏耀、张高阳、曾珠、陈久云、崔明、陈超(节能监督员)

节电节水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

2、各系、室、中心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学院各系、室、中心要确定1名人员担任节能监督员,并将有关人员名单报学院节电节水领导工作小组备案:

3、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公用空调和照明节电工作,杜绝滥开空调和长明灯现象。

4、学院节能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年度用电指标、帐户管理、超额用电收费和购电工作。

5、对院内外违规用电等现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予以批评,情节严重,教育不改者,学院节电节水领导工作小组将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通报批评,张榜公布。

6、此规定从20147月开始执行。

     管理学院
2014715